句容市戲劇家協會章程
時間:2013-07-28 08:38:53 瀏覽量:257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句容市戲劇家協會,是由本市戲曲愛好者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戲曲愛好者的橋梁和紐帶,是促進句容群眾文化和戲劇工作繁榮與發展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句容市戲劇家協會的宗旨是: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戲,遵循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文藝方針,致力于繁榮發展句容群眾文化和戲劇事業,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第三條:句容市戲劇家協會是由戲曲愛好者自愿結成的并接受句容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管理和指導,并依法在民政部門進行社團登記的群眾性和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
第四條:句容市戲曲家協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政府各項法規,合法開展協會各項活動。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五條:句容市戲曲家協會辦公地點設在句容市文化館(華陽鎮文化巷2號)。協會鼓勵、引導全體會員深入生活,積極實踐,解放思想,大膽創新,不斷提高戲曲創作和戲曲表演藝術水平。
第六條:積極開展戲曲普及宣傳和輔導工作,積極協助全市各種形式的群眾文化活動,加強地區間戲曲文化活動交流工作。
第七條:積極開展培育戲曲新人,發展新會員和戲曲隊伍建設工作,不斷壯大協會組織,擴大協會影響,充分發揮協會的積極作用。
第八條:鼓勵和支持協會會員參加各級戲曲比賽活動,對獲得優異成績的協會會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章 會員
第九條:本協會實行個人會員制,凡年滿十六周歲,并贊成擁護本協會章程,具有一定基礎的戲曲愛好者,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請,經兩名本會會員介紹,報本會理事會核準并履行手續后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一、會員在會內有選舉和被選舉權,有參照本會活動和對本
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建議的權利,有退會的自由。
二、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權益,完成會員任務,按期繳納會費的義務。會費為每人每年40,不按期繳納會費,不履行會員義務的,視為自動退會。
三、會員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觸犯法律行為的經本會理事會討論決定,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勸戒,通報批評直至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
第四章 組織
第十一條:本會組織原則為民主集中制。
第十二條: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全體會員代表大會。全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理事會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
代表大會職權是:
一、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
三、修改本會章程
四、選舉理事會
五、討論決定本會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理事會由全體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主席團成員在理事會成員中產生,主席團設主席一名,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若干名。主席負責全面工作,副主席負責分管工作,處理日常事務。主席因事請假由指定的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
本會全體會員代表大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權力,理事會職權是:
一、執行全體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人員的任免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相關重大事項
理事會會議由主席召集,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定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
第十四條:本會設立名譽主席、顧問和名譽理事等榮譽職務,由協會主席團推舉和聘任,名譽主席和顧問不兼任理事。
第五章 經費及其它
第十五條:經費來源
一、會員會費
二、個人或社會捐贈、個人捐贈和社會贊助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義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本章程經本會全體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后實施
第十七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十八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